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都路全线环境整治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扬州市
2.2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3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3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3.10其它要求:
3.10.1投标人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4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单位请在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5 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与招标代理联系领取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6.1招标人: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2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联系人:陈遂纾
联系电话:87116778